會員管理規章

本合約是由消費者:消費者個人資料請於註冊頁面填寫(以下簡稱為“甲方”)與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遊戲平臺:

  1. 企業經營者名稱: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電子郵件: service@gameking.com.tw
  3. 網址: https://www.gameking.com.tw
  4.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福德街373巷29號1樓
  5. 統一編號:54876485

(以下簡稱為“乙方”)就乙方所提供的本服務(包括乙方的網站以及乙方現在正在提供和將來可能向甲方提供的網路服務和遊戲服務,以下統稱為“本服務”)所訂立的合約。

如果甲方獲得並使用本服務,則應視為甲方已經詳細閲讀了本合約的內容,同意本合約的內容,並同意遵守本合約的規定。為保障甲方的權益,請於註冊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各種服務之前,仔細閲讀以下約定。一旦甲方註冊成為乙方會員,即表示甲方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約定;
註:甲方瞭解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推定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合約書的所有條款,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合約書內容。
註:遊戲服務之申請,若消費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註:進行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依照各遊戲官方網站公佈為主。

第一條  契約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合約書條款之約定定之。 
甲方瞭解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表示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合約書的所有條款達三日以上,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合約書與本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於此,提醒甲方:如果甲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甲方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成為會員;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甲方對本合約書之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乙方確認後,退還甲方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中文明顯標示,若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第二項規定外,並應於甲方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契約條款變更時亦同。
另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甲方瞭解本平臺的遊戲最低級別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保護級」,最高級別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限制級」。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表示甲方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之服務的年齡要求。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先檢閱本遊戲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如甲方因洩露自己或家人之資料給其他第三人或與網友見面致受到任何損害或引發任何爭議,概與乙方無關。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未滿12歲之兒童上網時,法定代理人應全程在旁陪伴,12歲以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第二條  契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 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計費制遊戲之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規章。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甲方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合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1. 網路連線遊戲:係指甲方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乙方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但不包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單純區域連線或其他無需透過網路連結遊戲伺服器之遊戲服務。

  2. 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 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員遊戲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4. 遊戲歷程:係指甲方進行本遊戲時,乙方電腦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5. 儲值:係指甲方預付乙方之金額或其餘額。

  6. 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足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網路連線遊戲之運作、營運、進行方式為目的之程式,包括一切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

  7. 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8. 永久:本合約中所涉及之永久期限,乃係以伺服器持續開啟而言,故日後一旦伺服器關閉則即為終止日,從而排除永久之適用。

第四條  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伺服器,讓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五條  資料登錄

  1. 提供個人註冊資料

    1. 在申請乙方帳號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即時、詳細及準確的個人資料;

    2. 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被乙方用來作為識別甲方和其他用戶的依據;

    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個人註冊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已變更而未即時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導致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或進一步提供本服務,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能以個人資料以外之方式證明其為契約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2. 修改註冊資料

    甲方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乙方官方網站提供的會員服務或乙方公佈的其他途徑,更新或修改甲方申請註冊時所提供的資料。

  3.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為了向甲方提供本服務,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註冊資料。

    1. 蒐集目的: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為提供會員遊戲服務以及相關營運之會員服務,並保持相關資料正確性,以保護日後會員權益為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並依本公司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個人資料的類別:您同意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蒐集您以下個人資料:出生年月日、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手機號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或居住地址)、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銀行帳戶之號碼與姓名、執照、UID、簽署文件、其他資料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另外在您使用電子付費、參加網路活動、申請部落格或檢舉爭議事件等其他特定服務時,我們可能會視不同服務需要,詢問蒐集您不同需要識別個人之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您同意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連絡;另外,當您註冊成為會員,並透過他資訊平台系統引導至本公司服務功能時,您同意部分該系統會在您成功登入後,要求取得您於本服務註冊會員時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以提供您後續服務。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您同意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其合作對象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如:遊戲儲值、介接服務、接收會員電子報、合作廠商發送簡訊及由協力之物流公司寄發實體獎品、與合作廠商間之異業合作促銷活動、或其他遊戲服務或行銷活動等);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您同意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您與本公司間所有契約均終止後五年止,惟本公司對超過1年未登入本服務之會員或其它因服務維運作業需要,擁有刪除資料之權利。利用地區為全球,於契約目的內提供與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對象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使用方式之相關服務與資訊。

    5.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 (1)請求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或(5)請求刪除。但因本公司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本公司得拒絕之。請注意在您申請刪除所註冊帳號之會員資料後,將視同終止服務契約,您將無法再以該會員身分登入本服務。

    6.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您的個人資料,但如特定資料欄位係屬必填者,您如不提供該等資料則無法使用相關服務。且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對您的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

第六條  契約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前項情形,甲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乙方請求退費。

第七條  計費標準

本遊戲服務之收費計算方式為:
□免費制
□計時制(每次計價單位為一小時、計價幣別為新台幣)
□其他費制_____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甲方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乙方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若甲方(消費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之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應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之有內容之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契約條款變更時亦同。 本遊戲服務內,有提供甲方(消費者)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乙方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採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為一小時,計價幣別為新台幣。

第八條  本平台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 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 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 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4. 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及機率或稀有商品數量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第九條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1. 此處指的是甲方註冊成功的帳號及密碼。
  2.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應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
  3. 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乙方應於契約終止後30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4. 契約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該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記錄。
  5. 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6. 請勿將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給他人使用。因為甲方的保管疏忽或其他任何個人行為導致甲方的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查證,經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後,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並受理甲方申請,更換帳號或密碼予甲方,並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乙方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時,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30日,以供甲方查詢。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200元,由甲方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二條  個人隱私權保護


  1. 若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希望未成年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得以使用本服務,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始得申請註冊﹔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在接受本服務時,應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加以判斷本服務是否適合於未成年人。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未獲得會員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 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2. 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時。

    3. 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4. 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5. 於維護公益或保護黑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他人權利。

  2.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電磁記錄


本平台之所有遊戲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第十四條  連線品質


乙方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發生下列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乙方有權中斷、停止或變更乙方提供的服務:

  1. 伺服器遭到任何形式的破壞,無法正常運作。

  2. 網路線路或其它導致玩家通過Internet連接至乙方伺服器的動作發生滯礙等情形。

  3. 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4. 在緊急情況之下為維護其它會員及第三者人身安全時。

  5. 發生突發性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因可歸責乙方事由,致甲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服務時,乙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甲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乙方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十五條  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乙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可以根據本合約以及乙方不時更新和公佈的其他規則使用本服務。

  2. 甲方有權在使用本服務期間隨時向乙方提出與本服務有關的意見、建議及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並應於遊戲網站上標明24小時服務與申訴之專線或電子郵件地址。

  3. 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合約條款,或對乙方後來更新的條款有異議,或對本服務不滿意,甲方可以選擇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果甲方選擇停止使用本服務、則乙方即不再對甲方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4.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7日內,以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合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並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乙方請求退費。

  5.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以供甲方查詢,保存期間為30日。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服務中心申請調閲個人遊戲歷程,且需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每次為新台幣貳百元,由甲方負擔。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前述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七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不時發佈、變更和修改的本合約條款及其他規則接受並使用本服務,甲方不得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本服務或參與乙方活動。

  2. 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地提供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 攻擊、侵入乙方的網站伺服器或使網站伺服器過載
    2. 破解、修改乙方提供的客戶端程序
    3. 攻擊、侵入乙方的遊戲伺服器或遊戲伺服器端程序或使遊戲伺服器過載
    4. 製作、使用、發佈、傳播任何形式的妨礙遊戲公平性的輔助工具或程序(外掛)
    5. 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錯誤(Bug)破壞遊戲的正常進行或傳播該漏洞或錯誤(Bug)
    6. 干擾或阻礙他人使用本服務
    7. 違法蒐集他人之個人資料

    8. 其他不符合法令規範之行為

  3. 甲方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帳號和密碼洩漏而造成的後果均將由甲方自行承擔。

  4. 甲方僅能以一個單獨的個人的身份使用本服務,甲方不能利用本服務從事商業目的的活動,也不能利用本服務進行銷售或其他商業目的的活動。

  5. 甲方需對自己帳號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甲方須遵守有關Internet訊息發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通常適用的Internet一般道德和禮儀的規範。

  6. 甲方的遊戲帳號、遊戲角色,以及與乙方產品相關的論壇暱稱不得包含本協議二十二條第2項第5款所禁止發佈的內容。

第十八條  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 牴處本契約之規定。
  2. 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契約上權利。但乙方依第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以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甲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通知甲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_7_日。


第二十條  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契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 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乙方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

  2. 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甲方終止契約方式處理。

第二十二條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乙方得與甲方約定,若甲方逾一年期間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乙方得通知甲方應於十五日內登入,如甲方屆期仍未登入使用,則乙方得終止本契約。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1.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3.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4. 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三次以上,經依第十九條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5.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契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第二十三條  停止營運

因乙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應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者,除應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甲方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甲方與乙方得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

第二十五條  免責聲明

  1. 乙方不保證以下事宜:

    1. 本服務將符合甲方的要求。

    2. 本服務將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不會出錯。

    3. 第三人藉由非法方式介入或侵害甲方之權利,但乙方受甲方告知有此情事發生時,乙方將協助甲方排除或協助查明侵害來源。

  2. 甲方明確同意使用網路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自己承擔;因使用網路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也由自己承擔,乙方除因系統設備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或提供本服務時未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未採取合理措施儘速回復電腦系統遭受的破壞或運作異常、遊戲程式漏洞外,乙方對甲方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

第二十六條  網路遊戲中虛擬物品的約定


遊戲中的各種虛擬物品不限於金幣、銀兩、道具、裝備等,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只能在合乎法律和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擁有對虛擬物品的使用權。甲方同意就已使用於購買虛擬物品使用權之儲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甲方不得自行與其他玩家進行線下交易,遊戲內的遊戲幣、道具、裝備等虛擬物品都是不允許線下交易的。若玩家自行線下交易出現任何問題或爭議,與乙方無關,玩家將自行負責。

第二十七條  註銷角色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註銷甲方創造的角色,並刪除該角色的所有記錄:


  1. 甲方註冊的遊戲角色未達到一定遊戲要求,並且在該角色所關聯的遊戲分區中可用遊戲點數或遊戲時間為零的情況下,連續三十天未通過該角色登入過乙方的遊戲。

  2. 甲方自行刪除的角色,自刪除之日起三十天內沒有恢復的。

  3. 關於乙方所提供的不同產品中註銷角色的具體條件,以各個產品的具體規定,或提供本服務的相關官方網站上的具體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送達


有關本契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準據法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九條  至第三方站點連結


甲方可能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連結到第三方的站點。第三方的站點不由乙方控制,並且乙方也不對任何第三方站點的內容、第三方站點包含的任何連結、或第三方站點的任何更改或更新負責。乙方所提供的這些連結並不意味著乙方認可該第三方站點。甲方可自行決定是否連結到第三方站點,並應自行檢查、評估風險及遵守該第三方站點的相關規定,甲方如連結到第三方站點後受有任何損失或不利益應自行負責。